■ 专业设置
金融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掌握金融保险业务技术,能够运用经济学一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险活动、处理金融保险业务,有一定综合判断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验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事务等。
就业方向:
可在国家经济管理部门、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各类投资公司从事市场研究分析、基金经理、投资经理、高校教师等相关工作。